1. 景觀燈光照明應根據城市規劃統籌考慮。亮化設計施工城市景觀照明應與城市規劃緊密結合,是城市規劃的一個組成部分。按總體規劃,重點抓好反映一個城市特征的標志性工程的城市亮化工程建設,不僅照明功能合理,而且亮化設計施工具有很高的藝術水平,畫龍點睛,城市形象的經典之作。
2. 根據亮化設計施工城市功能進行景觀設計,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的部署,亮化設計施工景觀設計要與城市和建筑物功能的特點相互吻合。不同功能性質的街道和地段,特定的環境和建筑物,其燈光照明應有不同的氛圍,不同的亮度或不同的風格要求。
3. 把亮化設計施工當做城市環境景觀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環境景觀的構成要素包括自然物和人工建筑物,既有體態龐然大物又含微觀小品,有的重在實用功能,有的突出裝飾觀賞價值。從過去側重于功能轉化為實用和美學并重。今后要持續性,規范化,有計劃的擴展實施和提高技術與藝術水平。